问题 | 取保候审书哪里来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申请书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据特定案件的具体状况与国家法律而制定的。
当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后,相关的司法机构将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范来签发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地降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日常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