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脏病取保候审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心脏疾病患者要求进行取保候审之事宜,相关部门需在充分考量病患病症严重性、其对拘禁环境的适应状况以及此举是否对案件的调查、指控和审理工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等诸多因素后,方能作出决策。
通常情况下,假如心脏病患者病情严重且存在时刻威胁到生命安全的风险,或是因拘禁环境使其无法获得恰当的医疗照护服务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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