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补侦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阶段内,需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补充侦查时所涉及到具体流程包括:
首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构若发现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形,便会依法启动补充侦查程序; 其次,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展开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收集新的证据资料或是对原有的证据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仍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补充侦查的期限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且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旧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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