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多可以办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一行为并无明确的执行次数上的约束,然而实际操作中,法官可依据个案的特殊性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以及批准的次数。
通常而言,若先前的取保候审已获解除或撤销,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仍有权利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频繁地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并不代表必定能够获得批准,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可能面临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后再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