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罪行处理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采用取保候审方式的特殊情况。
所谓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被捕获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会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听候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做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应当全面地权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具体情节、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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