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才是取保候审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权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逃跑、逃避或干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同时还需保持随时响应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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