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人是什么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对嫌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谓“被取保候审之人”,便是指他们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里,由于涉嫌犯罪而受到侦查或司法机构采用这种拘留方式。 这类人士通常都是因涉案情节相对轻微,有可能会以管制、拘役或单独立使用附加刑等方式来处罚; 另外,倘若他们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是取保候审可以防止从根本上引发社会风险; 或者面临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恋爱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也同样采取取保候审能够避免产生社会潜在危险; 最后,若催收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时间,但相关案件依然没有处理完成,此时取保候审也是必要的选择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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