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上面没日期了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落实取保候审决定时,若通知书上未标注日期,则显然不符合相应规定,这将会对整个流程的合法性及实际运作效果产生深远影响。
面对此种情况,请您务必尽快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有关机构或部门取得联系并展开沟通磋商,旨在要求他们针对缺失日期的问题予以补充完善并提供详细解释。 原因在于,日期乃是确立取保候审启动时间及其期限的关键要素,倘若缺乏明确的日期标识,便有可能引发在计算取保候审期限乃至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方面出现混淆不清、争议不断等诸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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