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多大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取保候审政策被运用在涉嫌违法却程度较轻,且决定实施此项措施后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险性威胁的嫌犯身上。
具体而言,当相关人员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他刑罚方式; 可能被判决剥夺一定时期的自由,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嫌疑犯; 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也不至于影响其正常生活和社会安全; 在羁押期结束之际,此案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适用这一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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