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也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此项措施主要适用于被控告或被告之人,而非专门针对证人展开实施。关于证人是否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程度。若证人在适用上述法条中所提及的各种情形之中,例如可能会遭受刑事责任追究、身患重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同时考虑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那么根据该法条的明确规定,证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若证人所处的状况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他们便无法适用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因此,对于证人是否应当实施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