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入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设定的法律依据,一旦相关人员被界定为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而纳入检察机关处理流程时,是否能够获得保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如若该名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又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保释措施的情况下,那么这些人便有资格获得保释。因此,对于进入检察机关的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而言,能否获得保释,必须根据他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是否完全符合上文中法条所列明的种种条件。若是条件具备,便可提出保释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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