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抓了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范,取保候审的条件包含着,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使用附加刑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们也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与此同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我们国家或者公众造成任何重大安全威胁的案件当事人,同样享有这一权利。除此之外,那些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的人士,以及处于孕期或者正在给自己婴儿进行哺乳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限达到法定时限,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并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这些人也都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至于那些在异地被捕获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如果此类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提到的取保候审的任一条件,比如说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或者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确实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要由相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虑和决策。因此,对于异地抓获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他们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从理论上讲,他们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