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人能够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某些特定状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采用保证取保候审措施进行监管,这包括: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管制,甚至有可能单独适用某种附加刑;以及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之上并且可采取取保候审方法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使用该项措施。例如,在故意伤害类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具备了上述任一种条件,比如,他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微的刑期惩罚并无显著社会危害性,或是像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等种种特殊情况出现时,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提出申请以获取保证取保候审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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