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实施逮捕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该法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又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那么即便已经被依法逮捕,仍然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在决定是否能够在逮捕后获得取保候审批准时,我们必须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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