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第67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员与被告人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均可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状况;其次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便可提出申请;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的办理程序通常包括: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理由以及保证方式,公安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并且在批准之后向申请人颁发取保候审决定书。申请人需要按照决定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证,例如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同时还需严格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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