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若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时,相关案件却仍未得到完善的处理结果,此时便需要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措施。所以,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被羁押期限若已到达期限,然而案件并未得到圆满解决,并且在满足其他所有取保候审相关条件基础上,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给予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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