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四项条件:首先,该人或嫌疑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性;再者,若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自身婴儿阶段,此种情况亦应实行取保候审措施,从而避免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风险;最后一项要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过羁押期,但相关案件尚待审结,因此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