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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性措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罚惩处手段,因此,并不足以直接产生所谓的“案底”。在司法实践中,案底往往指代的是犯罪纪录,换言之,即一位公民因触犯刑法,经由法院判决后所留下的犯罪记录。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不影响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配合相关部门传唤并随时出席审判活动,从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措施。若被取保候审者最终被证实确有犯罪行为且接受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则其将不可避免地留下案底;反之,若未能被证实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未曾遭受过刑事处罚,则其自然无法拥有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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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5: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