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取保候审怎么解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人员、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列举的任意一项取保候审申请条件,便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以期获得批准。上述适用情形涵盖了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轻微刑罚,且其犯罪行为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可能性;还有在羁押期间达到法定时限并待审理案件尚未结束的情形;以及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怀孕哺乳阶段的特殊状态等多种情形。而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机构则是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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