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取保候审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犯或被告者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定之取保候审条件,暨不涉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亦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之情形,或者未出现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在哺乳自身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之状况,抑或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待办理且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情形,则其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在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犯或被告者应接受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与侦讯,静待案件的后续处理。倘若案件最终步入审判环节,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若法院认定犯罪嫌犯或被告者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可依法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反之,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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