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留什么文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时,需向有关部门递交如下文件资料: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份文件由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辩护律师提交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亦或是公安机关;其次是《保证书》或《保证金收据》,这两份文件由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的人士提交,用以证明他们愿意并且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此外,还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证明,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证明;最后,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也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会需要其他相关文件,比如疾病证明、怀孕或哺乳证明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各种情形,但是并没有详细说明所需提交的具体文件。因此,关于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会受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或者办案机关具体要求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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