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人犯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处且可并用附加刑者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性加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另外,针对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我照顾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是正在妊娠期或哺乳幼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羁押期限即将期满,而案件仍未侦破且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样可以实施取保候审。然而,杀人犯往往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杀人犯并不适合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除非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杀人犯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符合其他法律所规定的适用条件,否则杀人犯一般不会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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