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前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可贯穿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因此,在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仍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倘若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经评估后认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身体健康状况、怀孕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则有权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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