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之下,可向有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款中并没有详细阐明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遭逮捕是否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一般而言,逮捕行动往往表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所涉及的罪行性质较为恶劣,可能要承担较大的刑事责任。在此背景之下,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若在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这一条款中所提及的(一)至(四)种特定状况之一,他们从理论角度看是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作出决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遭到逮捕后,实际情况确实符合上述任何一种状况,他们便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尽管逮捕后仍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但能否得到批准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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