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会再次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等候审讯的最长期限不能超出十二个月,而进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也同样不能超过六个月。在进行取保候审或是实施监视居住期间,若果发现应行的刑事责任并不应当追究,亦或是等候审讯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并且要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所在的单位发出通知。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各项工作都没有出现任何中断现象,而且也没有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尚未达到上限,那么原则上是不会再次采取拘留措施的。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重新拘留的风险。因此,是否需要再次拘留,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程度。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并无违反规定的行为,且也没有新的犯罪事实发生,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次采取拘留措施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存在违反规定或者新的犯罪事实,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面临重新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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