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罪后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嫌触犯刑法者所实施的一种必要且关键的强制性措施,其意图在于确保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及保障涉案人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在宣判有罪之后能否继续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机制原则。然而,通过深入解读法律条款,我们可以了解到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标准囊括了涉嫌触犯刑法者可能面临的刑期、社会危害程度、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时限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实践中运用取保候审这一机制时,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获得判决结果时,通常情况下将不再适用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因为取保候审主要是为了应对尚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然而,若在判罪之后发现存在新的特殊情况,例如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等,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所有条件,那么也不排除重新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因此,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判罪之后一般情况下将不再适用取保候审,除非出现新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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