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人员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严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是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是那些行为可能构成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再次是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话;最后是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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