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的人会被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场景囊括了可能被处以低于法定刑期以上刑期,同时具有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性的一类案件,以及可能会面临高于有期徒刑刑期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案件等。若被拘留者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从理论角度来看,他们都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然而,实际操作中是否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程度、悔过态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因此,对于被拘留者是否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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