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犯没抓到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要求,实施取保候审行为的前提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其一为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则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险性。除此之外,类似于某些存在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者,已经生育并需照顾婴幼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从犯。若从犯的情况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任何一种条件,如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对社会产生的危险性较小等,即便主犯尚未落网,从犯仍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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