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事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规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有资格成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首先是那些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士;其次是可能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影响的各类人士;再次是已经被鉴定为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以致于无法自行照顾日常生活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另外就是正在哺乳期并因此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威胁的妇女;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即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然而,对于同僚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若同僚同时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还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律规定要求,例如能够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那么他/她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同僚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他/她很可能就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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