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在抓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时长,禁止超过十二个月。倘若在此期间内,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的相关工作保持持续进行,并且未发现有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事实存在,亦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尚未期满的特殊情况,往往是无需立刻采取拘捕措施的。而倘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至,或者经过深入调查和审查后确证并不存在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事实存在,则应当依法终止取保候审,并向被执行该措施的对象以及相应的机构部门进行通报。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结束之后,是否会立即执行拘捕措施,将视乎具体情况而定,需要考虑到诸如案情侦查进展状况、审判机关受理情况、有无发现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等诸多因素。若所有上述因素均符合要求,且未触犯其他法律条款或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需立即执行拘捕措施的情形,一般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时并不应立即执行拘捕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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