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可以办取保候审手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家属作为涉案人员的有利方利益代表,享有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以获取保释候审权利。在满足该法律条款中所列出的以下四项特定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的刑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以及羁押期限等方面,家属有权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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