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不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条件下方可采纳实施的一项强制手段。然而该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申请不采用取保候审的权利,反而详细列举出几种适宜采取此强制措施的具体场景。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并且使用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时,应准许其适用取保候审。反之,若不符合以上情境中的任何一项,则他们可能难以申请到取保候审。综合来看,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并非由罪犯或被告人自主提出申请不以取保候审,而是根据法律明文和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决定是否采取这一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