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案有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或并处适用附加刑之罪名之嫌犯、被告者;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不至于出现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另外,若犯罪嫌疑或被告者的身体状况较为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亦或是已经超过了羁押期限,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继续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在涉及到贩毒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如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身体状况严重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他们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判断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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