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取保候审哪里说的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系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三方共同作出决定的。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满足该款所述条件情况下,则这三家机构皆有权利决定是否对其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所以,对于酒驾相关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满足如上条款中所列举的情形,那么决定是否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便落在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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