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会有材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赋予嫌疑人以保证金担保的临时释放待遇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仍将对该案件保持持续关注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起诉以及审理等工作环节。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的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不但不会终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反而还需要对此类工作进行持续不断的推进。这就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的司法机构将会继续积极地搜集各种证据,认真审查案件的所有材料,并且根据案件的实际发展状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法律手段。因此,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司法机构仍然会继续进行案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提供更加充分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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