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药后医生被刑事拘留了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是否准予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需视具体涉案人员(如:医生)的实际状况而定。若某医生在售卖药品之后遭到了刑事拘留,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则必须依据其所涉及罪行之深重程度、犯罪情节、对社会产生之危害性以及是否符合该法条中所详述的获批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例如,若该医生在售卖药品之后所涉嫌的罪行可能会导致其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险,那么根据第(一)项及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他便有可能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若该医生在售卖药品之后所犯下的罪行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倘若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同时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险,那么根据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他同样有可能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此外,若该医生在被羁押期间已达法定时限,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若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根据第(四)项的相关规定,他亦有可能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由负责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权衡与判断。因此,若该医生符合上述任一种情形,他都有可能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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