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立案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阐述,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仅适用于部分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上。此类条件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种类、潜在的社会危害、个人健康状况与已度过的羁押期等多方面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立案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而应视乎再审立案之后案件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若在再审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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