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销罪无法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各种状况等。至于传销罪能否适用取保候审,则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进行深入评估和判断。倘若传销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某一项条件,如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轻微,或者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等,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大的传销犯罪,所涉刑罚较为严厉,或者存在确凿证据显示实施取保候审可能导致社会安全风险,那么他们很可能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因此,对于传销罪是否能够适用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必须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的刑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案件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便可提出相应的申请;反之,若不符合,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比较渺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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