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取保候审怎样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即可申请人身保护令等候审讯:1.涉嫌罪行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实施人身保护令不会大幅度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实施人身保护令不会大幅度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4.在羁押期结束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实施人身保护令等待审讯。人身保护令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对于刑事犯罪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以证明其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公安机关在对申请进行审核之后,如果认定申请者符合条件,则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实施人身保护令,并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予以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