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人不可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明晰地指出,并非在所有情境之下都不能对普通公民进行取保候审,而应当依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特征来决定是否适宜采用此种强制措施。因此,若普通公民在上述法律明文列举的情形范围内,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但是,最终能否实现取保候审,仍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法官的判断结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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