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赃物会被法院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取保候审应依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如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抑或是可能会受到判处罚金数额较高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其他情况则包括身患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新生儿的女性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不应引发社会安全问题,另外,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亦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赃物作为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财产,其本身并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故此,赃物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因此,赃物将不会被法院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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