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批捕期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特作如下详细解释。
该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框架下,为了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已被依法刑事追诉但尚未受到刑事拘留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即要求他们提交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同时签署保障人身自由的保证书。 此举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逃避后续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当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批捕期间符合取保条件时,当事人便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具体来说,遵循以下条件之一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1)可能会因应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估计将要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判决,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起社会安全性问题; (3)身体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4)如果现阶段的羁押期限已然届满,但案件尚未顺利完结,则确有必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支付保证金,或者主动寻求担任保证人来换取非金钱类的担保方式,或者以不满足现行取保候审条件这个理由而采取其他替代方案等等。 取保候审这项使命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和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