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如何办理,有哪些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可划分为如下步骤:
首先,由需要被施以保释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通过书面对形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保释申请之后,必须于七日内对该申请做出回应,表明决意批准或拒绝该申请。 如果不予批复,则应向申请人详细解释原因。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当公安机关执行保释过程中,应当向被保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要求其签字确认,同时明确告知他在接受保释期间必须遵循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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