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后是否还有可能被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已经做出判决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适宜进行保释行为的。
然而,按照法律的指导原则,在特殊情形下,如符合一定条件,还是有可能采用假释的方式,让受刑者暂时离开监狱环境; 另一方面,倘若具备特定资格,也存在着通过实行监外执行而让受刑者走出监狱以外,在家中指定地点践行剩余刑期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在监狱外部执行刑罚的做法并非完全等同于保释,两者之间有着显著区别,即保释主要是针对尚未遭受逮捕、正处于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为了防止他们逃脱司法程序的追责,通过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证金,配合出具书面保证书以保障其随时服务的形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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