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是否仍需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在取得了取保候审资格之后却又违反了其相关规定,则必须依法进行逮捕,同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先行拘留。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绝对不能擅自离开居住的区域; 如果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了变更,须于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构处理; 如有传讯通知,务必准时出庭应讯; 禁止以任何手段影响证人正常作证; 严禁销毁、涂改或伪造证据以及互相串供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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