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取保候审分几种方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若需要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通常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即通过交纳保证金或寻求保证人来完成。前者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向司法机构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作为其获得担保释放的保证;而后者则是要求找寻到适合条件的保证人,由该保证人负责监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且对其做出承诺,保证犯罪嫌疑人会按照司法程序的规定,随时待命,听从传唤和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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