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继续侦查如何应对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执行人有义务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侦査工作,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躲避行为或者对调查进行阻挠。此外,被执行人还应当保证与执法机构的通信渠道顺畅无阻,按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并严格按照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或者被指定的活动范围。在此基础上,被执行人也应该积极筹备自己的辩护策略,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当接到执法机构提出的资料收集或者问询要求时,被执行人必须以诚实守信、审慎负责的态度予以回应,避免因自身的不当言行而陷入更加复杂的法律纠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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