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获得保释候审的申请,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准则与要求:
首先,未经负责执行该案件的相关部门批准,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开其常居之地; 其次,若当事人的居住地址,或其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须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次,当接到传唤时,应尽速前往相关机构报到接受传讯; 同时,当事人也需遵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干扰证人提供真实证据及证词的规定; 最后,遵循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窜通口供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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