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些什么限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在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监禁的前提下,为他们提供待审的机会。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个主要的行为规范:首先,不可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方或是规定的活动范围,若有必要离家外出,则应提前向有关机构进行完备的申请;其次,务必做到无论何时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都能迅速响应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再者,未经许可,不得与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人士进行私下接触;此外,严禁销毁、篡改证据,亦不得对证人的陈述进行干扰;最后,必须保证通信渠道的畅通无阻,以便于司法机关随时与其取得联系。除此之外,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可能还会要求被取保候审者承担其他相应的义务,例如缴纳保证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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